惠州市委党校高潭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惠州市委党校高潭校区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公示期间,如果有异议,可以向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或者广西绿青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说明,并请提供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人及电话:王浩基/13824222686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绿青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卢兵/18777611165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417-422室
#bocaiimg0num0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